【认定通知】省美协关于组织2026年度第一批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美妆设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通知发表时间:2026-03-05 14:04 各有关单位及会员单位、广大美业从业者: 为加强我省美业人员技能水平建设工作,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现拟定于2026年3月下旬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1批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日常认定(含初、中、高级),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省纹绣美容、美妆设计专项职业能力认定,核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种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 2、专项职业能力认定:纹绣美容、美妆设计 二、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1)、初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②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中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高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③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④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⑤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⑥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专项职业能力认定 凡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工作者。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贴照片); (2)原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4)电子版证件照片白底JPG格式(下方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大小不超过200KB); (5)社保证明(有社保的需要提交参保证明,无社保需提供社保截图及劳动合同); 专项职业能力认定 (1)专项职业能力申报表(贴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工作证明。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6 年3月18日止。 六、注意事项 报名资料必须手写且提交纸质原件,考生需自带美发、美甲、美容、纹绣、化妆用品与工具及模特。 七、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0731-84864492 协会秘书处:17773177456(微信同号) 18073143685(报名咨询-李丹老师) 邮 箱:2802636380@qq.com J9国际集团官方网站 2026年3月4日 |